金拉霸网站(中国)官方网站金拉霸

嘉兴港区疫情物资保障仓库及运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020-05-11 16:11

嘉兴港区疫情物资保障仓库及运输配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现就《嘉兴港区疫情物资保障仓库及运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嘉兴港区疫情物资保障仓库及运输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海泰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嘉兴港区瓦山路西侧、市场西路北侧

建设内容:新建2个仓库,分别为乙类仓库和丙类仓库,建筑总面积为7698.115平方。主要存放丙类、乙类危化品。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规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风险

1

雅山社区

121.068201

30.6133741

居住区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6129

ES

1965

2

王店桥村

121.071318

30.6229603

居住区

1442

E

2405

3

建利村

121.068716

30.6349605

居住区

2331

EN

2357

4

海关大楼

121.056360

30.6275509

行政办公

/

EN

1176

5

乍浦医院

121.071751

30.6226478

医院

/

E

2405

6

天妃社区

121.082088

30.6226800

居住区

4032

E

3217

7

长丰社区

121.078826

30.6157063

居住区

3547

E

2955

8

四牌楼

121.090306

30.6093334

居住区

4058

SE

4109

9

山湾

121.091422

30.5964158

居住区

528

SE

4860

10

港龙社区

121.089115

30.6205664

居住区

4916

E

3927

11

中山社区

121.083300

30.6158458

居住区

6428

E

3315

12

先锋村

121.083729

30.6078528

居住区

1222

SE

3616

13

南湾社区

121.095526

30.5999564

居住区

3017

SE

4774

14

南大街社区

121.090998

30.6042908

居住区

3930

SE

4359

15

乍浦小学南校区

121.080441

30.6095157

学校

在校师生2355

SE

3242

16

乍浦小学天妃校区

121.089614

30.6234418

学校

E

4040

17

新海社区

121.011020

30.5853490

居住区

4228

sw

4823

18

新城社区

121.005913

30.5847160

居住区

5483

sw

5290

19

滨海中学

121.002770

30.5942647

居住区

在校师生1300

sw

4845

20

东海花苑

120.997845

30.5962603

居住区

1000

W

5200

21

大宁村

120.999363

30.6242089

居住区

2820

W

4384

22

百寿村

121.009718

30.6305042

居住区

4034

NW

3607

23

黄家浜村

121.021949

30.6410828

居住区

2383

NW

3431

24

金家村

121.049372

30.6488505

居住区

2951

NW

3451

25

通界村

121.024385

30.6497088

居住区

2640

NW

4045

26

虹霓村

121.054103

30.6627122

居住区

3124

NE

4961

27

平湖市南市中学

121.011081

30.6554595

学校

在校师生900

NW

5250

28

严家门村

120.996629

30.6558457

居住区

2998

NW

6182

29

马厩村

120.999655

30.6482068

居住区

4065

NW

5506

30

章桥村

120.998635

30.6604698

居住区

2405

NW

6495

31

染店桥村

121.079642

30.6289779

居住区

2016

E

3289

32

新庄村

121.085564

30.6402217

居住区

3757

NE

4466

33

保丰村

121.093246

30.6421529

居住区

1596

NE

5278

34

林埭中学

121.089351

30.6506608

学校

在校师生820

NE

5423

35

东方红村

121.091207

30.6649302

居住区

1861

NE

6778

水环境

36

乍浦塘支流

/

/

水体

Ⅲ类

/

S

84

37

乍浦塘

/

/

水体

Ⅲ类

/

E

2867

土壤

占地范围内全部和占地范围外50m范围内

GB36600-2018)第二

类用地标准(GB15618-

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

项目拟建地为中心6~20km2范围

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声环境

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气: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汽车尾气和装修阶段产生的油漆废气。为减小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则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每天定期洒水、对场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地降低速度慢行,对料堆场进行覆盖等措施,装修过程中尽可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即消除影响。

②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时在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泥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卫生设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嘉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   

③噪声: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的特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采用低噪声机械,注意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此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可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④固体废物:项目挖方由后期施工单位运输至指定场地消纳,填方由外购土方解决;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建筑垃圾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不要随路散落,不要随意倾倒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分析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进出场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HC。产生量较少,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一并纳入港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嘉兴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一期现有收集池中。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分析结果可得: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④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⑤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该类事故发生,建立突发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总体来说本项目在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

①废气:每天定期洒水、对场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地降低速度慢行,对料堆场进行覆盖等措施,装修过程中尽可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

②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时在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泥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卫生设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嘉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

③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注意日常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此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可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且随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④固体废物:项目挖方由后期施工单位运输至指定场地消纳,填方由外购土方解决;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建筑垃圾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不要随路散落,不要随意倾倒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营运期

①废气

安排专人进行车辆停靠管理,保证车辆畅通,尽量减少车辆在厂区内的停车怠速运行时间以及频繁的开启,停车时熄火。

②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一并纳入港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初期雨水收集至一期现有收集池中。

③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流动声源(汽车),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④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⑤其他

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该类事故发生,建立突发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更新,根据要求配备完善的应急处置物资,每年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可能发生泄漏区域的地面防渗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嘉兴港区疫情物资保障仓库及运输配套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查阅期限为2020511日~202052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周边居民区等敏感点。请各单位和个人就项目相关的环保问题、建议发表看法。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网站公示。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511日~2020522日(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嘉兴海泰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岳标      联系方式:15355135977

联系地址:嘉兴港区瓦山路西侧、市场西路北侧

环评单位: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方式:18072834300  邮箱:1224713601@qq.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大厦商务楼302

环评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港区)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地址:嘉兴港区东方大道117

 

 

嘉兴海泰化工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020511

 


扫一扫关注我们

热门搜索
精华推荐
金拉霸